推屋頂光電每戶最高補助200萬

臺南市接軌經濟部新制,屋頂光電加裝自動電源切換開關,可自發自用且餘電還能賣給臺電,每千瓦補助從3000元提升至2萬元,最高可補助到200萬元。(臺南市政府經發局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臺南市屋頂光電類型佔全部設置比例(地面加屋頂)不到5成,爲加速提升設置比例兼鼓勵自發自用,經濟部能源署剛修正「補助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劃」,只要在家用屋頂光電加裝「自動電源切換開關」,落實「自發自用、餘電躉售」,每千瓦補助將從3000元調高到2萬元,每戶最高可補助200萬元。不料,方案一出差點被以爲是詐騙,市府經發局證實補助屬實,預計將帶動新一波的安裝戶。

臺南市去年依據中央政策每戶最高補助30萬元,去年安裝率成長10.8%,新增的設置容量有81%來自屋頂型太陽光電,但在全部光電類型佔比率卻僅成長2%。許多裝設屋頂光電的民衆,都直接將光電全部賣給臺電公司,抵用自家電費。

鑑於臺灣近年屢因風災、地震導致大規模停電,爲加強城市電力韌性,經濟部鼓勵屋頂型光電自發自用、餘電躉售,近日再推出新政策,只要加裝「自動電源切換開關」,兼具自用、投資兩種切換功能,補助一舉提升近7倍。

經濟部能源署將根據民衆申請登記的發電設置容量計算,從原本獎勵補助的每千瓦3000元,新制躍升至2萬元,每戶最高可一次性申請到200萬元的設備補助,換算最高設置容量可達100千瓦。

此方案一公告,立刻在網路大量轉傳,還有民衆懷疑是詐騙。不過,經發局證實,這是鼓勵民衆在自宅裝設大型行動電源的救急概念,未來如果遇上災變時,也能增加建築物的用電韌性。

經發局還進一步表示,臺南市去年丹娜絲風災導致災區長期停電,如今接軌經濟部新制,關鍵優點是「能源自主」與「不間斷供電」。一旦天災導致臺電電網停電時,系統可自動切換爲獨立運作的微電網,確保照明、通訊或關鍵水泵、冰箱電力供應無虞,避免因停電造成的生活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