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帶進摩鐵吃飯」瞎扯怕誤會 小王慘賠20萬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夫控訴,妻子小美(化名)與男子阿強(化名)發生婚外情,兩人去年5月相約前往摩鐵併發生性行爲,憤而決定對阿強提告求償100萬元。雖然阿強辯稱當時是小美先在摩鐵旁邊買了速食,擔心被誤會,纔會一起進入摩鐵吃東西,但未獲得法官採信,日前仍被判處應賠償人夫20萬元較爲適當。
▲阿強被指控與已婚的小美一起進入摩鐵。(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夫在判決書中主張,阿強明知小美已婚,仍發展出不正當交往關係,兩人不僅互傳曖昧露骨的訊息,還在2025年5月相約前往摩鐵併發生性行爲,甚至在餐廳外親密摟腰,種種行爲顯然已經侵害到他的權益,憤而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
阿強則辯稱,他確實曾與小美聊天、外出吃飯,但摩鐵那一次是因爲小美先在旁邊的速食店買東西,擔心其他人看到產生誤會,纔會一起去摩鐵吃東西,小美吃完就離開了,兩人只是普通朋友關係。
然而,臺南地院法官表示,人夫爲此提出照片、錄影光碟及譯文等證據,面對這些證據,阿強並未提出異議,可見人夫的主張事實應爲真實,阿強的行爲確實已經侵害到人夫的權益,且情節重大。
最終,法官考量到雙方的教育程度、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因素,判阿強應賠償人夫20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