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男住院化療「性騷護理師」!打官司一半身亡 繼承人要賠20萬

▲臺北一名男子住院接受化療,期間卻動手性騷護理師。(示意圖/取自librestock網站)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臺北市一名男子罹癌後住院接受化療,過程中趁機性騷護理師小婷(化名),最終被判刑確定。小婷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不過男子已經身故,因此家屬需要在所得遺產範圍內,賠償20萬元,全案確定。

根據判決書內容,男子2021年間因爲罹患癌症,到臺大癌醫分院住院、接受化療,某天小婷詢問是否要訂購晚餐時,男子卻將頭靠近小婷的隱私部位。當時小婷以爲男子要看識別證,於是將識別證拉向前,怎料男子卻趁機伸手揮動,觸碰小婷的隱私部位,性騷擾得逞。

隔天小婷巡房時,站立在男子的牀鋪旁邊,男子這時又動手性騷,將手從病牀的圍欄伸出,隔着棉被觸碰小婷的大腿、私處等部位。小婷遭到騷擾,嚇得立即後退,並且大聲喝斥「我只是來提醒你,沒有做其他治療,請你不要亂摸」,孰料男子被制止後還二度騷擾,氣得小婷報警處理。

▲男子在官司判決出爐前過世,繼承人要賠償20萬元。(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案件經過審理,男子被依照2宗性騷擾罪,分別判處40天、50天拘役,合併執行80日,上訴後被高院駁回,刑事的部分已不得上訴。

小婷也針對這起性騷擾事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打算向男子求償。不過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男子已身故,因此小婷要求男子的繼承人,在所得遺產範圍內,賠償20萬元。高院審理後,判準小婷的求償請求,要求繼承人在繼承男子所得遺產範圍內,給付20萬元,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