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不能抱怨!年終3600元 24年資深員工想離職了
近日不少企業開始發年終,引起許多網友討論。(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近日不少公司開始發年終獎金,一名網友分享,在公司任職24年,年終僅3600元,讓他考慮要找新工作,貼文引發討論,不少網友留言分享領超少年終的經歷,最誇張者只有50元。至於公司是否一定要發年終,律師林正椈表示,法律並無強制規定,除非勞動契約明確寫有「保障年薪N個月」或「保證年終N個月」,勞工就可依法要求補發。
一名網友在社羣平臺Threads發文抱怨,年終獎金僅拿到3600元,直問是否該考慮換工作,貼文引發熱烈討論。不少人原以爲是年資較淺所致,但原PO隨後補充,自己已在公司任職24年,不僅10多年未加薪,還需輪班排休,讓網友感到意外。
不少網友也留言分享自身經歷安慰原PO,「曾拿過715元的年終,聽說本來要發730元,但因爲跨行轉帳還扣了15元,現已離職」、「同事收過50元」、「年終發廠商禮品抽獎」、「曾年終領3600元,公司4個員工同時離職」、「我領過2000元,只覺得那個冬天特別冷」。
至於公司是否一定要發年終獎金,律師林正椈在臉書粉專指出,我國法律及法院實務並未規定僱主必須發年終,僱主只需依法支付全額工資。
不過,如果勞動契約明確寫有「保障年薪N個月」或「保證年終N個月」,法院會視爲雙方已有約定,僱主不得隨意取消年終獎金。若僱主無故不發,勞工可依法要求補發,但務必留存書面證據以保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