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國民法官法新制 臺東警攜手東檢強化蒐證實務
▲國民法官新制將上路,臺東警檢聯手培訓第一線人員。(圖/記者楊晨東翻攝)
記者楊晨東/臺東報導
因應《國民法官法》第二階段即將擴大適用案件類型,臺東縣警察局提前部署,於114年12月18日、19日攜手臺灣台東地方檢察署辦理專業講習,強化第一線警察人員對國民法官案件之蒐證與處理能力,爲115年1月1日新制上路做好準備。
臺東縣警察局表示,《國民法官法》自2023年施行後,將新增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納入適用範圍,爲使同仁熟悉案件處理流程及蒐證檢索表運用,特舉辦教育訓練,邀請臺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柯博齡及檢察官許莉涵、郭又菱蒞局授課。
本次講習除警察局各分駐(派出)所正、副所長及刑事單位幹部參訓外,亦邀請法務部調查局臺東縣調查站、海巡署偵防分署臺東查緝隊、臺東憲兵隊等治安機關派員參與,共計91人蔘訓,強化跨機關實務合作。
課程中,檢察官針對國民法官案件在起訴前及法院審理階段的蒐證重點與注意事項進行說明,並以實際案例解析,協助第一線人員深化理解。臺東縣警察局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教育訓練,提升同仁專業知能,落實完整蒐證原則,與檢方攜手打擊犯罪,守護民衆生命與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