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批立院總預算「沒寫刪多少」 白委反嗆卸責、怠惰

民衆黨立委陳昭姿(左起)、黃國昌、張啓楷21日舉行時事迴應記者會。(姚志平攝)

民衆黨立委黃珊珊。(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日前表示,行政院首次收到未明列總刪除數的總預算案,且財劃法也有明顯瑕疵,兩案同時送抵政院,將嚴重影響國家財政。民衆黨立委黃珊珊21日批,李的說法可笑至極,不與地方政府溝通,是行政院顢頇,而將事權分配工作全推給立法院,不僅卸責、更是怠惰。民衆黨立院黨團也痛批,只會持續在社會上散播假訊息,製造臺灣社會內部對立衝突,「院簡直無能至極」。

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今說,總預算案中有文字提到「特定部會的媒體政策宣傳費刪減60%」,但如另有決議,則以「院會決議」處理,這件事情有這麼難理解嗎?而總預算案委員會刪減67.3億、院會「表決刪減1068.6億及通刪部分939.7億」,共2075.7億,何來兜不攏?

黃珊珊今則說,行政院發言人稱「財政劃分法大幅改變了中央跟地方的財政結構,但是沒有並同檢討事權的分配,進一步擴大城鄉之間的差距,也削弱了行政權,造成中央政府若干施政無法順利推動或延續」;但事權劃分在《憲法》及《地方制度法》本就有綱要性、原則性的規定,因此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本來就有足夠空間與彈性,在確實與地方政府溝通後,依法合理分配事權分工。若不與地方政府溝通,就是行政院顢頇;將事權分配工作全推給立法院,不僅卸責、更是怠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