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財劃法修正草案 相關分配公式出爐

行政院會20日拍板院版「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圖爲行政院長卓榮泰(中)9月出面說明修法事宜。 聯合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會20日拍板院版「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根據財政部簡報,院版財劃法中,中央對挹注地方上看1兆2,002億元,再創新高;整體統籌稅款粗估達8,213億元,一般性補助將扣除地方自辦事項1,080億元,保留教育、社福及基本設施共1,421億元、計劃型補助維持2,368億元。

相較去年底藍白聯手修正的新版財劃法,新增統籌分配稅款8,874億元,加上2,501億元一般性補助款、308億元計劃型補助款,共1兆1,683億元。政院主張,院版釋出財源達1兆2,002億元,規模高於新版,也較過往的舊版財畫法增加1871億元。

根據財政部簡報,院版修正草案共5項重點,第一爲中央挹注地方再創新高,三項合計不低114年水準,院版財劃法將挹注地方1兆2,002億元,創歷史新高;第二,修法後統籌分配稅款規模達8,213億元,較114年大幅增加3,537億元,因統籌稅款大幅增加,一般性補助將有1,080億元迴歸地方自辦事項,落實錢權相符。

第三,統籌分配稅款優先彌補基本財政收支差額,地方政府維持常態運作所需支出優先獲得滿足,確保地方財政立足點平等,一般性補助款2,501億元中,其中教育、社福及基本設施維持1,421億元,其餘1080億元納入基本財政需要額,以統籌分配稅款優先彌補。

第四,公式更公平,指標更均衡,22縣市公式將一致,解決誰分後分問題,整合地方政府多數意見,讓分配更均衡,也考量人口結構、土地管理及污染防治成本,兼顧城鄉特色及區域均衡發展,同時滿足直轄市、農工縣市需求;第五,計劃型補助維持2,468億元補助規模。

根據院版提出的分配公式來看,在垂直分配上,比較有大幅度改動的就是在營業稅部分,新版是以扣除稽徵經費1.5%及統一發票獎金3%後100%分配給地方,院版則改爲扣除統一發票獎金3%後的85%分配給地方,至於在貨物稅部分則是改爲不再納入統籌,另外菸酒稅則分爲直轄市及各縣市爭起收入減1%稽徵經費後19%按人口數比例分配,其中金門縣與連江縣爭起收入減1%稽徵經費後80%給該縣。

對於分配公式的佔比,財政部長莊翠雲說明,營業稅是由國稅局執行,財政部會在裡面抽掉3%,是屬於統一發票的發票獎金,剩下的就是80%作爲統籌分配稅款。不採納新版的百分之百,因爲考慮到不同縣市的努力程度,必須把提升努力程度、鼓勵地方作相關作業的因素納入考量,所以這15%仍然留在中央。

另外莊翠雲說,提到貨物稅的特性,大家都認爲它可能已經不符合時代需求,應該要做一些調整。從去年到今年,過去的一些項目已經刪除,因此它是一個較不穩定的稅源,因此此部分應該可以菸酒稅來取代,這是此次調整的主因;再者,大家有討論到未來要以綠色稅制取代貨物稅,所以貨物稅的穩定性不如菸酒稅,因此選擇用菸酒稅來取代。

至於目前公式已經出來,各縣市的預估數字是否能揭露,莊翠雲坦言,目前還有部分事證調整還需要跟地方政府進一步討論,未來在法定程序理會在做進一步識別與討論,因此目前估算的金額尚未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