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湯捱罵浪費 無業男砍母收押

林姓男子持菜刀砍傷母親,被移送法辦,嘉義地方法院裁定收押。(本報資料照片)

嘉義縣大林鎮48歲無業林姓男子與68歲母親同住,15日打算用電鍋煮海鮮湯,遭母親責備沒收入又不知省電,竟惱羞成怒對母親大罵三字經,隨後拿菜刀朝母親脖子揮砍,導致林母濺血送醫。檢警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嫌將林男移送法辦,檢方復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嘉義地方法院認爲林有多次家暴紀錄,有反覆實施家庭暴力犯罪之虞,16日準押。

檢警表示,案發當天林男想用電鍋煮海鮮湯,林母當面告知「電費很貴」,指責兒子沒賺錢還不知省電。林被激怒後先對母親咆哮、罵髒話,接着拿起菜刀向母親揮砍,導致林母頸部、手臂受傷。

警消獲報將林母送醫治療,無生命危險,林男被逮後仍否認有殺人意圖。林男辯稱,他和母親起爭執,是母親先拿菜刀作勢要教訓他,他爲反制才奪刀、再向母親揮刀警告。林母除頸部傷勢,手臂也被利刃畫傷,林男卻說是雙方爭執拉扯造成,由於林男說法和林母明顯有出入,檢警認爲他避重就輕,意圖合理化砍殺母親的行爲。

嘉義地院18日表示,林否認有殺人故意,但依事證,涉及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重大,且他早有多次對母親施以家暴行爲,雖林母未聲請保護令,但警方都有相關通報紀錄,有事實足以認定林有反覆實施家庭暴力犯罪之虞。

嘉院認爲,林男抓狂持菜刀攻擊母親行爲,已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及被害人生命身體安全,且他和被害人是母子關係,又同住一屋,鑑於殺人未遂與傷害罪刑度相差甚遠,有相當理由認爲林爲求降低刑責,可能去勾串被害人,試圖降低犯罪情節嚴重性的可能,因此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