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揆:符合憲法與預算法 三方案補足軍購預算
立法院會本月8日三讀通過國防特別條例,但排除商購及委制案項。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9)日指出,因應方式有追加預算、再提特別條例等三種,但追加預算要待適當時機,最終會選擇最符合國家需要,且符合憲法與預算法的方案。
立法院會8日三讀通過「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劃採購特別條例」,預算上限匡列新臺幣7800億元,排除商購及委制案,與原行政院版8年1.25兆元相差4700億元。卓揆今日出席行政院520記者會時表示,一定會在憲法與預算法規定下處理,有三種方式,第一,再提一個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這必須經過相當程序;第二,或也可做任何形式的追加預算,但要在適當時機。
卓揆指出,第三,以年度公務預算因應。但若攸關商購、委制、臺美合作、本土軍工國防產業發展的4700億元全數以公務預算支應,對年度預算會發生排擠效果,因此三者各有考量。
卓揆強調,最終一定會選擇一個在內容、條件、效率、時程等方面,最符合國家需要,並在憲法與預算法精神之下進行,這是政府的原則。
卓揆指出,因應軍購預算被刪方式有三種,最終會選擇最符合國家需要,且符合憲法與預算法的方案。(記者吳典叡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