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监行贿案开庭首传王令麟 强调绝没有行贿享特权
▲在王令麟及东森集团促成下,北监受刑人所创作的巨幅砂画在高雄圆山饭店揭幕。(本报资料照/记者陈明仁摄)
台北地方法院31日就北监行贿案召开程序准备庭,并首度提讯前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出庭,他在庭讯中陈述意见强调,自己没有行贿,「不需也不必行贿,更绝无享受特权」。
以下是王令麟在法庭陈述意见全文:
被告绝无享受特权1. 宪法保障人民有言论、通讯自由,也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受刑人所享有宪法上的权利只是受到限制,不是完全遭到剥夺。
2. 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0条第1项规定:「自由被剥夺之人,应受合于人道及尊重其天赋人格尊严之处遇。」。被告虽现为受刑人,但其在监所所为接见、通信一向恪守监所对于受刑人处遇之相关规定办理,与相同级数之受刑人之待遇无异,监所也是在符合两公约及法律规定下给予被告行使权利,绝无任何享受特权之情形,不应将法令给予被告享有的权利污名化。
3. 依监狱行刑法第1条规定,「徒刑、拘役之执行,以使受刑人改悔向上,适于社会生活为目的。」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0条第3项规定:「监狱制度所定监犯之处遇,应以使其悛悔自新,重适社会生活为基本目的。」被告在入监之前仍有三千名员工在所创办的企业服务,被告除了关心家人之外,更关心员工一家的生计,被告在监所期间除了反省过去的行为外,也必须不断思考如何安定员工的生计,因此,在符合监所相关规定下,取得报章杂志、获悉社会及企业相关消息全系出于关心家人、公司员工以及照顾员工生计之举,皆符合两公约及监所规定,不应也不宜将被告关心所创办之企业的运作,视为行使特权。
4. 被告是抱着赎罪的心情入监服刑的。不过,被告是这些公司的创办人,同时也是这些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贷款的连带保证人,自然对于这些公司的营运情形多了一份关心,希望不要脱节,这也是矫正教化的目的,希望受刑人出狱后重新适应社会生活,因此被告订了6份报纸、多了些接见、特见,也发受很多资料文件,这些都是依照监所规定办理的,没有任何特权,却让检方误会被告享受特权,造成许多困扰,更连累了一些人,被告很抱歉!
▲雄监事件后,王令麟委请律师代为发声,希望能引进社会资源改善受刑人居住环境、谋生技能,并改善社会对受刑人的观念。(本报资料照/记者孙曜樟摄)
一、 被告协助推动的新媒体技能班是真心协助受刑人的作为,绝对不是为了特权1. 新媒体技能班更是冤枉。新媒体技能班确实是被告发想建议的,目的在于训练受刑人新媒体制作技能,提高受刑人的在监收入,并使受训同学出监更生后能获得较好的工作机会,确保生活无虞,绝对不是为了方便胡晓菁进来与被告对话。
2. 更何况,胡晓菁以媒体班专案负责人身分进来六教区时,都有作业科或戒护科相关人员陪同,如何与被告单独会见谈其他的事呢?这些在检方函查狱方的回函资料里都很清楚,被告不懂,为何检方要视而不见的指控?甚至要求对胡晓菁羁押禁见?难道就因为胡晓菁不愿意为莫须有的罪名认罪?更不愿意指控被告?!
3. 被告对于胡晓菁感到很抱歉,都是因为被告多事,想要为受刑人更生尽点心力,倡议开设新媒体技能班,麻烦她作专案负责人,她才会被冤枉。被告更要对监所的同学说声对不起,都是因为被告是王令麟,才让这个充满更生希望的新媒体技能班被污名化,现在也停办了,让他们失去学习新技能更生的好机会!
二、 被告没有行贿,不需也不必行贿1. 被告绝无检察官起诉的以送还牛肉及代购SKII方式行贿的意图及行为,更何况103年10月份距离11月份申请假释核准仅仅只有一个月时间,以逻辑推理,在此时此刻,被告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这个必要,更无需用这种方式来行贿管理员。换言之,没有任何对价啊!被告会送还牛肉,是因为他与受刑人分享便当里的牛肉,被告也吃了,想要还他的人情,顺便推销东森购物而已,纯粹是人情义理行事。至于SKII,被告更是基于服务东森购物客户,帮忙代为订购,绝对没有送他太太的意思!
2. 由起诉书所记载的被告手稿内容就可以明白被告只是协助订购拿货以及还吃牛肉的人情而已,却被说成行贿,真的是不公平啊!
三、 被告相信秘书胡晓菁绝对没有行贿1. 检察官认为胡晓菁行贿苏清俊,但是苏清俊收礼时间多已是绿岛监狱典狱长任内,对于北监的事务没有任何职务关系时,如何收贿?况且本案起诉书所认定三节馈赠只有价值一般(价值1000元或1500元)的礼盒,并无金钱或贵重物品,而年节馈赠亲朋好友乃属我国风俗民情,洵属人情之常,这换作是别人,绝不可能被认为是行贿,只因为是被告的秘书,就被以行贿起诉,令人实在无法接受。
2. 况且最近最高法院才判决某地检署检察官收受到庭论告案件之被告价值5000元的茶叶后,虽然对于被告变更起诉法条,但是最高法院认为检察官不会因此而收受贿赂,由此可知,苏清俊贵为典狱长,当然不可能以1000或1500元的水果理由加以收买。
四、 结语报告庭上,被告真的没有行贿的意图和行为,也没有享受特权,一切都遵守监所规定办理,恳请明鉴。详细部分,将以书状说明,并请辩护人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