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愛這一味!賊偷2片牛排吃掉 被判刑10個月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吳姓男子有多項前科,前年12月間他翻窗進入新竹市某餐廳,偷取2片牛排等食材,並當場烹煮吃掉,接着偷走收銀機內的現金1.2萬元,因而挨告。新竹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攜帶凶器逾越門窗竊盜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10個月。

▲吳男翻窗闖入餐廳竊取牛排,還當場烹煮吃掉。(示意圖/VCG,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吳男2024年12月23日凌晨2時許以翻越窗戶的方式,進入新竹市某餐廳內,接着徒手竊取冰箱內2片牛排、480公克骰子牛牛肉,當場在餐廳內烹煮食用;隨後,他拿起店內2把剪刀撬開收銀機,將收銀機內的1.2萬現金取走,導致2把剪刀損壞不堪使用。

業者當日上午10時開店時,發現收銀機抽屜遭移動,廚房內還有烹煮食物的痕跡,警覺有異,立刻報警處理。警方很快便循線查獲吳男。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吳男漠視法紀,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行爲確實不妥,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但未與受害業者達成和解或調解,加上過去有竊盜、妨害公務、毀損、毒品、妨害兵役等多項前科,素行不佳,最終依犯攜帶凶器逾越門窗竊盜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