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擬修法 限縮監委條件

監察院日前遭爆多位監委濫用公務車,民衆黨立法院黨團在立法院提出廢除監察院修憲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將排審「監察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把擔任監委須具備的資格範圍,刪除「曾任立委一任、直轄市議員二任、富有政治經驗等」條件。國民黨籍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吳宗憲表示,將在委員會中好好討論。

民衆黨團提出修憲案廢除監察院,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表態力挺並也連署。羅智強解釋,監院已有悖當初在憲法上的設計,應恢復監察權民意機關地位,兩路徑包含監察權移給立院,或把監委改爲民選,兩種方式他都支持,不論哪種都比現在的「肥貓院」好。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將審查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王鴻薇所提「監察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兩版本都認爲監委要「超然」才能「獨立行使職權」,因此監委資格中「曾任立委一任、直轄市議員二任、富有政治經驗等」刪除。

國民黨團書記長王鴻薇表示,修憲門檻恐太高太久,修法是比較快,盼藉此杜絕政治酬庸,所以特別將這些相關資格刪除。吳宗憲表示,把監察權移回立法院,才能讓民選立委好好監督政府。

另外,昨也傳出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撤籤民進黨團修憲廢監察院一案。民衆黨主席黃國昌表示,個別立委的決定沒有必要刻意放大,對此議題也不排除與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會面交換意見。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稱,修正監察院組織法限縮監委提名資格,是以立法權侵害總統人事任命權的違憲法案,在野去年就已提出,目的是報復監院調查前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