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案 政院:拿國家機密的立委資格不能不明

立法院長韓國瑜表示,在最終認定前,應尊重陸配李貞秀的立委身分及職權。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說,「李女士」資格狀況不明,但拿到國家機密的立法委員資格不能不明,期望立法院儘速行使中選會人事同意權,早日釐清爭議。

韓國瑜昨天就民衆黨立委李貞秀身分認定事宜召集朝野協商,最後協商無共識。韓國瑜說,相關事實查明及司法最終判決前,有鑑於李貞秀已完成就職宣誓,其立法委員身分及職權行使,應予以尊重。

行政院上午舉行院會後記者會,媒體詢問政院目前是否只能等待立法院將李貞秀解職,以及在李貞秀資格確定前,政院是否仍不會提供任何資料。

李慧芝表示,「李女士」資格狀況不明,但拿到國家機密的立法委員資格不能不明,行政機關都是依法行政、依法辦理。陸委會與內政部也多次對外說明,會針對目前制度進行檢討。目前最期望的是立法院能儘速行使中選會的人事同意權,讓中選會正常運作,早日釐清爭議。

內政部戶政司長陳永智補充,「李女士」至今還是沒有依照國籍法第20條提出已辦理喪失國籍的證明文件,因此依國籍法規定,立委由立法院解職,還是需要由立法院依規定處理。

媒體追問,在李貞秀就職前,陸委會與內政部是否主動了解李貞秀戶籍問題並告知中選會。陳永智表示,原大陸地區人民參選資格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範,陸委會已對外說明,身分轉換時點要從提交喪失大陸戶籍給移民署開始起算,而「李女士」是在去年3月才提交這份資料給移民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