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資人門檻 業界促鬆綁

投信投顧公會主辦、私募股權公會合辦、證券商公會協辦「建議鬆綁私募基金商品合格投資人之人數限制」座談會,建議對於合於資格條件的投資人銷售未具證性質的基金、私募股權基金及私募基金商品,可以鬆綁99人之人數限制。投信投顧公會/提供

投信投顧公會20日主辦「建議鬆綁私募基金商品合格投資人之人數限制」座談會指出,現行對合於資格條件之投資人銷售的包括私募股權基金在內的未具證性質之基金,及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商品,均有99人之人數限制。投信投顧公會理事長尤昭文表示,鬆綁人數限制,是擴大私募基金商品資產管理規模的第一步。

尤昭文表示,資產管理業的範疇有許多層次,從高端的創投、私募股權基金、到各式私募商品、公募產品,提供多元化的商品以滿足各類投資人需求,才能建構多層次的資產管理業。鬆綁合格投資人的人數限制,可望打開資產管理規模的成長屏蔽。

座談會主持人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許永欽表示,在公募基金高度成長的同時,私募基金卻長不大,是我國資產管理業多年的缺憾,此次座談會邀請專家學者齊聚一堂,集思廣益,提供金管會參考。

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谷湘儀指出,看美國、新加坡及香港的相關法規,對符合條件的投資人沒有設人數限制,只有對未符合條件投資人才限制人數。臺灣實施雙重限制,不利於私募市場的發展。

金管會可優先鬆綁函令,後續應該持續推動修訂投信投顧法。

清華大學計量財務金融學系教授韓傳祥指出,私募基金佔臺灣資產管理規模的比重極低,既然已限制投資人資格,在人數便應該鬆綁,並應做好風險控制。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中心董事長杜怡靜則表示,瞭解產品(KYP)是瞭解客戶(KYC)的前提,尤其私募商品有各種形式,對商品要有足夠的瞭解,說明才能到位。另,減少對金融業務發展的限制已是國際趨勢,但投資人保護要到位,才能兼具興利與防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