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對等貿易協定 稻米配額未變、美豬關稅第3年起減半

臺美雙方於美東時間2月12日簽署臺美對等貿易協定後合影。左起:美國在臺協會(AIT)華盛頓總部執行理事藍鶯(Ingrid Larson)、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Howard Lutnick)、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行政院政務委員楊珍妮、駐美代表處代表俞大㵢。圖/行政院提供

臺美關稅談判完成對等貿易協定(ART)簽署,確立對等關稅15%且不疊加,我輸美共2072項產品豁免對等關稅,其中稻米及米制品、雞肉等攸關糧食安全項目不降稅,並維持維持稻米關稅配額(TRQ);美豬進口關稅第3年起調降至一半;保健食品調降稅率至10%。

行政院指出,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率領的談判團隊,在美東時間2月12日於美方達成共識,共同見證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代表俞大㵢(TECRO)、美國在臺協會(AIT)華盛頓總部執行理事藍鶯簽署臺美對等貿易協定,爭取對等關稅及232關稅最優惠待遇、確保糧食安全與軍工韌性等6大目標。

臺美先後簽署「臺美投資MOU」、「臺美對等貿易協定」及後,確立我國對等關稅將調降爲15%且不疊加原MFN稅率,與日本、韓國、歐盟計算方式相同。行政院指出,接下來將依「條約締結法」相關規定,將兩份文件函請立法院審議,籲請國會支持通過。

行政院臺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此次談判達成六大目標,第一,爭取對等關稅及232關稅最優惠待遇,提升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第二,確保糧食安全與軍工韌性,第三,守護國人健康,以科學證據對齊國際規範,優化臺美經貿體系,第四,提升經商便利與透明環境,第五,共同合作經濟安全,建立可信賴的產業供應鏈,第六,增進雙向投資,確立臺美高科技戰略伙伴關係。

行政院表示,我方亦爭取到共2072項輸美產品可豁免對等關稅,包含蝴蝶蘭、茶葉、芒果、觀賞蛙等,輸美只需課最惠國待遇(MFN)稅率,等同5分之1輸美對等項目豁免;從出口值來看,豁免對等關稅產品2024年輸美金額約99億美元,佔我適用對等關稅產品輸美金額36%。

行政院指出,納入豁免項目後,臺灣輸美平均關稅降至12.33%;我國適用對等關稅輸美的金額佔我國整體輸美金額的比率,也從24%降至15.5%;佔輸美金額76%項目,則用232條款已調查或正在調查中的項目,已確定我方適用232最惠關稅。

降稅清單方面,行政院表示,在美方要求我國全面開放市場下,我方談判團隊堅守糧食安全原則,確保27項主要農產品不降稅,包括稻米及米制品、雞肉、牡蠣、蛤、鳥蛤、赤貝、生鮮或冷藏大蒜、乾紅豆等攸關糧食安全項目不調降進口關稅、維持原稅率,同時維持稻米及米制品、大蒜及乾紅豆的關稅配額(TRQ)未變動。

行政院提及,我方也爭取15項豬肉產品進口關稅第3年調降至一半(第3年調整至稅率6.3%—10%),31項農產品調降至特定稅率,包含鴨肉10%、鵝肉10%、鮮葡萄10%、橙及寬皮柑10%等。其中豬肉部分我國內需求量大,且國產豬肉市佔率88.4%,預估進口美國豬肉將主要與加拿大、丹麥產品競爭。

對美降稅農產品部分,行政院指出,美降稅農產品主要爲我國本就高度仰賴進口,其他項目國產市佔率高,增加進口將替代他國;其中降至零關稅共計1482項,例如小麥、龍蝦、牛肉、蘋果、櫻桃、堅果等,降稅後將降低加工成本,擴大消費者選擇。

部分降稅農產品方面,行政院指出,多爲臺灣需求量大、國產品市佔比率高,未來美國產品主要是與其他進口國替代競爭,例如液態乳(國產品市佔率88.6%,美國產品與紐西蘭產品競爭)、花生(國產品市佔率約75%,美國產品與印度、阿根廷產品競爭)及水產品(美國狹鱈切片進口主要將替代挪威與智利的鮭魚切片、格陵蘭與冰島的大比目魚切片,以及紐西蘭與法國的鱈魚切片)等。我國遠洋漁業主要品項爲魷魚、秋刀魚、鮪魚等,和美國遠洋漁業互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