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價金爭議 金管會盯財報

臺新新光金(2887)外價金爭議持續擴大。金管會昨(19)日表態,已要求新壽釐清將475億元外價金相對科目列「其他資產」,是否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目前已要求新壽與會計師重新檢視財報妥適性。

市場關注,若後續需調整,不排除牽動新壽、母金控財報、淨值與新壽適足率表現。

對此,新壽表示,已經依照主管機關要求提列外準金,相關作法亦已經會計師確認。該公司並強調,將持續溝通,尋求相關作業圓滿妥適處理。

全案爭議起於臺新新光金首度合併後法說會。新壽2026年1月開帳外匯價格準備金(外價金),從2025年底的996億元降至約521億元,減少475億元。

由於外價金屬負債項目,負債減少,等於淨值增加,引發市場高度關注。

隨後,金管會要求新壽回補外價金。新壽第1季財報揭露,新壽回補了外價金(負債),但卻在相對科目,同額認列了其他資產。這形同資產與負債同步增加475億元,雖讓外價金回補,但也避免了淨值直接減少。

外界質疑金管會爲何允許新壽將相對科目列其他資產?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表態,從未允許新壽將相對科目列爲其他資產。他強調,5月15日回函內容,是要求新壽應依保險業財報編制準則、相關法令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並與簽證會計師確認妥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