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國籍法 總統:增社會對陸配疑慮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提出「國籍法」修正草案,增訂大陸地區人民參選公職,不適用國籍法放棄國籍規定。賴清德總統昨說,立委不應「愛之適足以害之」,沒必要修法特別免除中國的新住民應對中華民國盡單一效忠的義務,一旦修法成功,反而讓社會對中國新住民增加不必要的疑慮,對社會和諧沒有幫助。

近期有多名陸配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而遭解除公職,引發藍營質疑違反人權,傅崐萁因此提出國籍法修正草案,大陸地區人民依法取得臺灣地區戶籍者,其公職參選及任職資格,不適用國籍法第廿條放棄外國國籍規定。該草案昨日於立法院會順利一讀交付委員會審查,民進黨立院黨團並未提出異議。

賴總統昨返鄉出席臺南孔廟贈匾「川流敦化」揭匾典禮,他說,臺灣是民主國家也是法治社會,所有新住民都受相同的法律保障,但若違法、傷害國家,國家必須依法處置。而行政院長卓榮泰昨赴立法院會,被媒體詢問國民黨立委修國籍法,是否擔心會有雙重效忠問題?卓榮泰稍稍停下腳步,回答「當然」,隨即步入議場。

國民黨主席鄭麗文昨天批評,賴總統上任後對陸配展開各種無情的追殺,好像把陸配當成特定族羣,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對基本人權的保障。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也批評,執政黨扣前總統陳水扁、蔡英文紅帽子,在陳水扁、蔡英文執政的時候,怎麼可以准許陸配史雪燕、鄧萬華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登記參選,還取得公職?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說,目前國民黨提出的國籍法修正草案,完全背離每一個民主國家最基本的公務員國家忠誠原則;公職人員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公權利,不可能再負擔他國政府法律規範收集情報或顛覆其他國家的任務,也不可能有雙重效忠對象。

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桂宏誠則認爲,就法制體系而言,應該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不是國籍法。另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來臺設戶籍滿十年纔可參選,里長與立委都一樣,若只解職里長恐違反比例原則,並且有違憲的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