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啟核電?環部球丟經部 彭啓明:可先做政策環評

核二、核三再運轉計劃估明年三月送核安會,引發各界對臺灣重新擁抱核能的聯想。圖爲核二廠。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經濟部十一月廿七日覈定臺電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核二、三再運轉計劃估明年三月送核安會。其中,核三自主安全檢查最快需一年半,二○二七年有望重啓核三。環境部前天對重啓核三是否須經環評態度模糊;部長彭啓明昨表示,這是可討論的地方,(經濟部)也許可先做政策環評。

對於重啓核三是否環評,環境部政務次長葉俊宏前天表示,目前仍在研究階段。葉解釋,臺電提交給核安會的安全報告內容可能跟環評審查項目重疊,不可能兩邊重複審查,且涉及核安部分,核安會纔是專家。

彭啓明昨到新北觀音山出席活動時表示,這是可以討論的,討論個案是否環評之前,也許可以先做政策環評。若能源主管機關(經濟部)做核能政策環評,就能納入公共參與;專業部分例如核電安全,可能就要由核安會處理。

環境部司長徐淑芷表示,個案環評必須依照法規程序,在環評法框架下主管機關擁有否決權,民衆若對審查結論不滿也有訴訟權利,但依照現行規定,該案僅能辦理政策環評。

徐淑芷也說,政策環評則僅是諮詢性質,而各界認爲確實需要,部長彭啓明則認爲環評是可公開的資訊、民衆能夠參與的社會溝通機制,希望透過政策環評收集各界意願、凝聚共識,也能嘗試迴應環團的訴求。

徐淑芷談到,若要辦理政策環評,核能安全會由核安會把關,以及重啓後是否衝擊環境。經濟部則是該議題的研提機關,環境部會將蒐羅的意見、諮詢建議交由經濟部,再由經濟部修正研提政策。

對於彭啓明稱經濟部可就核能延役進行政策環評,經濟部表示,行政單位一定依法行政、遵守法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