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訴法判違憲 新藍圖批:司法政變、憲政最黑暗一天
桃園市議員張碩芳認爲,若僅由少數大法官即可推翻多數民意形成的立法結果,將導致權力失衡,憲法法庭恐喪失其應有的獨立性。圖/新藍圖連線提供
憲法法庭今下午作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宣告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由泛藍議員組成的新藍圖連線痛批此舉是「司法政變」,直指5名大法官以「司法自救」之名,實則護航執政黨,踐踏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堪稱臺灣憲政史最黑暗的一天。
新北市議員陳偉傑表示,立法院去年底修法,要求大法官評議門檻迴歸憲法所定15人總額精神,目的在於防止「少數大法官決定國家重大政策」的獨裁風險;然而,憲法法庭卻在僅剩8名大法官、且內部意見分歧的情況下,由5人多數決宣告限制其權力的法律違憲,形同「球員兼裁判」、「自肥自救」,完全無視民主制度中監督與制衡的核心原則。
新北市議員蔡淑君質疑,大法官所主張的「司法自救權」於憲法中並無明文依據,司法權不應在涉及自身權益時,恣意推翻立法權所制定的組織規則。她認爲,該判決形同宣告司法權凌駕於民意之上,讓少數大法官成爲不受制衡的「法律貴族」,臺灣恐正式步入「司法專制」的黑暗時期。
新北市議員呂家愷指出,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已提出不同意見書,明確指出憲法法庭不應在缺乏法律授權下,自行創設「程序自主權」對抗立法院的組織立法權。他強調,若大法官可自行決定開會與表決門檻,立法權對司法權的監督功能將全面瓦解;在現有人數僅剩8人、不到法定總額半數的情況下,仍強行審理涉及自身職權門檻的案件,本身就存在嚴重的迴避與合法性爭議。
桃園市議員張碩芳也指出,司法權的行使必須具備高度民主正當性,若僅由極少數大法官,即可推翻代表多數民意的立法決定,將導致權力失衡。他批評,這項判決已讓憲法法庭淪爲執政黨的「法律側翼」,喪失作爲憲法守護者應有的獨立性。
新北市議員宋雨蓁則強調,當大法官不再守護憲法,而是爲政黨利益護院,臺灣民主已命懸一線。她表示,在野陣營無法接受5名大法官以「守護憲法」爲名,實則擴張自身權力,未來勢必在大法官提名、任命及預算審查上採取更嚴格的監督作爲,避免出現不受監督、可自行決定規則的司法體系,持續侵蝕民主成果。
新北市議員呂家愷表示,大法官不同意見書已指出程序正當性疑慮,強行在現有人數不足下審理涉及自身職權門檻的案件,存在迴避與合法性問題。圖/新藍圖連線提供
新北市議員宋雨蓁(左)指出,當大法官不再是憲法守護者,而成爲政黨利益的護院角色,民主制度將面臨嚴峻挑戰,未來需加強對司法權的監督。圖/新藍圖連線提供
新北市議員蔡淑君質疑,大法官主張的「司法自救權」缺乏憲法依據,認爲司法權不應在涉及自身權益時,推翻立法權所訂定的組織規則。圖/新藍圖連線提供
新北市議員陳偉傑指出,立法院修法旨在防止少數大法官決定重大政策,質疑憲法法庭在僅剩8名大法官情況下,以5人多數決宣告修法違憲,違反監督制衡原則。圖/新藍圖連線提供